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6〕447号),经研究,定于11月10日-13日在长沙师范学院举行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现场展演日程安排
时 间 | 内 容 | 地 点 |
11月11日14:30 | 声乐专场 | 长沙师范学院音乐厅 |
11月11日19:00 | 戏剧专场 | 长沙师范学院实验剧院 |
11月11日—13日 | 艺术作品展览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现场展示 | 长沙师范学院美术系 |
11月12日10:00 |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报告会 | 长沙师范学院学术报告厅 |
11月12日14:30 | 朗诵专场 | 长沙师范学院音乐厅 |
11月12日19:00 | 舞蹈专场一 | 长沙师范学院实验剧院 |
11月13日14:30 | 器乐专场 | 长沙师范学院音乐厅 |
11月13日19:00 | 舞蹈专场二 | 长沙师范学院实验剧院 |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安全保障。各高校领队为第一安全责任人。所有参演单位的人员应按要求统一自行买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组委会凭保险凭证复印件接受报到。
(二)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。演出按剧场现有条件提供基本的灯光音响,演出舞台将统一背景,不允许悬挂其他背景,所需演出道具由各单位自备。声乐、器乐节目除提供一台钢琴外,其他乐器自备。请各高校在10月30日前将舞蹈节目以及其他节目的伴奏音乐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。
(三)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。获得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省一等奖的学校现场进行展示,展示时间为11月10日报到、布展,11月11日—13日现场展示。组委会统一提供展台和展板,具体展示内容由各学校设计确定。
(四)科研论文报告会。组委会邀请在本届活动中获得科研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参加11月12日上午10:00举行的科研论文报告会。请各高校通知作者本人,并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作者的姓名、电话和抵达时间报组委会办公室。
(五)观摩安排。全省各高校可选派2-3名艺术教师到现场进行观摩,并邀请高校主管校领导莅临现场进行指导。请各高校将详细名单及抵达时间于10月3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。
(六)参赛费用。参加现场展演的单位和人员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及餐饮费均自行解决。展演活动期间恰逢当地举行大型会议,请提早联络住宿、餐饮等相关事宜。
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:屠梦婉,电话:18175979105,邮箱:1157348807@qq.com。
附件: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节目、工作坊、论文名单
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7年10月16日
湖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节目、工作坊、论文名单